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颗粒物
总悬浮颗粒物(TSP):粒径≤50μm,反映空气中固体颗粒污染水平。
PM10/PM2.5:粒径≤10μm/2.5μm,对人体健康危害较大。
检测方法:滤膜称重法(GB/T 15432)、β 射线法、激光散射法。
气态污染物
常规气体:二氧化硫(SO₂)、氮氧化物(NOx)、一氧化碳(CO)、二氧化碳(CO₂)、臭氧(O₃)等。
酸性气体:硫化氢(H₂S)、氯化氢(HCl)、氟化物(F⁻)等。
有机污染物:挥发性有机物(VOCs)、苯系物、甲醛、氨、二噁英等。
检测方法:分光光度法(如 HJ 482 测 SO₂)、气相色谱法(如 HJ 584 测苯系物)、傅里叶红外法(HJ 1011)。
重金属及有毒物质
特殊污染物
油烟:餐饮业排放需检测(GB 18483)。
林格曼黑度:反映烟气黑度(HJ/T 398)。
臭气浓度:感官评价法(GB/T 14675)。
烟气参数
国内标准
GB 3095-2012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》:规定 TSP、PM10、PM2.5、SO₂、NOx 等限值。
GB 16297-1996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:针对工业废气排放的颗粒物、SO₂、NOx 等。
HJ/T 397-2007《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》:规范采样方法、点位布设等。
行业标准:如 GB 13271(锅炉废气)、GB 18485(生活垃圾焚烧)等。
污染物专项标准
HJ 540-2016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砷的测定》。
HJ 685-2014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》。
HJ 732-2014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》。
国际标准
检测流程
采样:根据排放口类型(有组织 / 无组织)选择点位,使用等速采样、气袋法等。
分析:实验室检测(如滤膜称重、色谱分析)或在线监测(如 CEMS 系统)。
报告:出具 CMA/CNAS 认证报告,注明检测方法、结果及标准符合性。
注意事项
行业特性:平板玻璃工业需检测重金属(HJ 540 等),化工行业侧重 VOCs(HJ 1011)。
频次要求:自动监测需实时联网,手工监测频次根据标准(如 1 次 / 年~1 次 / 6 小时)。
合规性:排放限值需符合地方标准(如京津冀更严)及行业规范。
机构选择
工业企业:需符合 GB 16297 及行业标准(如钢铁、化工)。
餐饮业:检测油烟(GB 18483)、恶臭(GB/T 14675)。
热电厂:监测 SO₂、NOx、颗粒物(GB 13223)。
危废处理:重点检测二噁英、重金属(HJ 77.2)。